2009年3月17日星期二
父与子
一直弄不明白上帝和我们之间那真正的关系。如果说是父与子的关系,但却和我们人类父与子的关系有很大的差异存在。
如果因为人是上帝按照他的形像所造的,而把人和上帝的关系称为父子关系,那人类亲情之间的爱就必定和上帝与人之间的爱是一样的吧。但我实在想不通上帝在处理不听话的子民的手法。那样子的处罚方式,当然使我们了解到上帝的大能,也使我们敬畏。但那是怕,不是爱。我们是不能想像我们会用类似的方法处罚我们的孩子的。
已身为父母的,必定明白孩子对我们的爱,是出于自然的,因他们深切的感受到父母对他们的关怀以及爱护。那问一问身为基督徒的自己,当我们说爱上帝时,到底是一种敬畏呢,还是出于一种自然的爱?或者那一种的成份比较多呢?
所谓的拯救,真的有这个需要吗?以人类父与子的关系来说,那有父亲会忍心让孩子背负着会毁孩子一生的罪呢?更何况这种罪会不断的祸延下一代?圣经上说,我们的罪是在亚当那时形成的。上帝若真要洗脱我们的罪,在亚当那个时候就可以直接了断了,有需要透过这么长的时间,对人类不断的动怒,不断的惩罚,不断的提醒吗?大洪水(惩罚)也来过了,主耶苏(拯救)也来过了,为何到了今天我们还没得救、还在受罪?从上帝造人到现在,人性可不可改变,那已是一目了然的事实了,大审判却还没来,到底还要拖到什么时候呢?别忘了我们还在不断的制造着有罪的下一代啊!
最令我不解的是,以上帝的全能性,却造出了不完全的人类,然后又要大费周张的施行拯救计划,这逻辑上根本就说不通,除非上帝是故意的。唉!当然,能以逻辑解释的,就不是宗教了。
教会不断呼吁我们要相信,因信者得救。但我们要信什么呢?信上帝的大能?信上帝和我们父与子的爱?还是信我们有罪?
为何没有基督徒会觉得我们身为人真的是非常的无辜呢?宇宙本来就没有人,为何要造人?造了人,又要拯救人,没有被拯救到的,责任还在人的身上呢!这是哪门子道理?
这样子想下去的话,不就到了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了吗?我真的是疯了!
读者回复
Ray 说...
至寻道者,
你好。因时间关系,我只回应了你的第一文章。
上帝和我们之间的关系确是父与子的关系。人也是上帝按照他的形像所造的。我们可以从人类亲情之间的爱来了解上帝与人之间的爱,但是那是不完全的。上帝在处理不听话子民的手法和处罚方式确实严重了些,但那是在无次数的告诫,警告,提醒以后,他的子民仍然继续犯罪才执行的。也许我们不能完全的了解为什么神这么做,但如果我们以父子的关系和爱来了解的话,我们相信那肯定是在非常悲痛,伤心之下所做的决定。想像小孩连续犯罪以至妈妈鞭打小孩时,她岂不痛心吗?又怎是外人可以了解呢?
当我们说爱上帝时是一种敬畏呢?还是出于一种自然的爱呢?我相信那是取决于我们对神的了解和是否有深切的感受到神对我们的关怀以及爱护。如果一个基督徒没有常常与神一起,如小孩没常常和妈妈一起,他又怎能感受到神的爱呢?
拯救是必要的,因为人作为亚当的后代已经承受了亚当的原罪。由于上帝不忍心让他的孩子们背负一生的罪,神的爱必须在他的公义中牺牲,让无罪的耶稣基督代替了我们的罪,以至这个罪债得以解决。
神早己宽恕了亚当夏娃的罪,但是亚当和他的后代承受了犯罪所带来的后果,因此死亡临到人类(罗: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人失去了神的荣耀(罗: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神与人的关系中断,神与人的同在不再,人活在肉体中。。。由于亚当的后代继续犯罪,因此神对人类不断的提醒,告诫,警告甚至惩罚,在等待你和我的悔改。上帝没有放弃让我们悔改的机会,即使他看到人的败坏已经到了极点。
耶苏基督的拯救已经完成了。个人的得救在于是否我们接受基督进入我们的生命。当我们接受耶稣基督在我们的心中,我们的的生命与基督合一,道人一体时(約 1:1-3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約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耶稣基督就得以代替担当我们的罪。这样,上帝的公义和慈爱得以平衡,神的美意完成,旧约预言实现,我们的原罪和罪孽就得以解决了(約5: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1:12-13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然而,基督徒必须警惕,神的审判不是按人的原罪,而是按我们现在今生的心思意念和言行所做的审判我们。当接受了耶稣基督而继续犯罪的人,圣经希伯來書 6:4-8说“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喫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上帝按他的形象创造了完美的人。因此人像天父一样的有自主性,有自由的选择。但人却滥用了他的自由,选择了犯罪灭亡的道路。宗教能够以逻辑解释,但是人的智慧在罪性中是受限制和有限的。
人不是无辜的。当人有了自由,就有了自由选择的自主权。当人有了自由选择的自主权,他必须为着他的选择付上责任。上帝创造天地,同时创造了他所爱的孩子。但是现在孩子犯罪了,怎可说是神的错呢?比如说,有一个妈妈深爱他的孩子。有一天妈妈告诉孩子,“孩子,我们人类在山崖中建造了公路是为了让汽车通行,让我们去山的另一边,太美好了。但是这个公路以外是山崖,不可冲撞出去啊。”一天孩子长大了,驾了车说,“我要自由,我喜欢撞出去,我不喜欢在公路上驾驶。。。”终于孩子撞了出去,跌落山崖,受伤了,死了。然后人们谈论纷纷说,“都是他妈妈的错,为什么让这孩子撞出去?”“都是妈妈的错,她不会管孩子,怎么没生一个不会犯错的孩子?”“一切都是人的错,为什么要建造公路?”“为什么在公路外是山崖?”“为什么必须要造汽车?”“为什么要让孩子成长?。。。。”(这个妈妈像我们的天父一样,他深爱我们,给了我们自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我们的责任对吗?)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是对的。但是人的生命岂可免除他的“业”而全然不惹尘埃呢?更深一层的思考和觉悟,如果你已经领悟何谓“本来无一物”,你肯定地早己觉悟“道”“我 ”的关系”,也觉悟了何谓“涅槃境界的空义是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耶稣基督说“如果你们认识我天父,就必认识我。”耶稣基督说如果你们认识我天父,就必认识我。“約 8:19 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約 10:30 我與父原為一。”“ 約 6:40 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兄弟,让已经成肉身的“道”进入你的生命带领你吧。“认识上帝是智慧的开端”,当上帝进入你的生命与生活中,他的灵将会引导你。愿恩惠的上帝与你同在,-修道者 rymoca@gmail.com-
2009年3月18日 下午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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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本无意义,我没脱发(我不信佛,所以不说阿弥陀佛。)
回复删除至寻道者,
回复删除你好。因时间关系,我只回应了你的第一文章。
上帝和我们之间的关系确是父与子的关系。人也是上帝按照他的形像所造的。我们可以从人类亲情之间的爱来了解上帝与人之间的爱,但是那是不完全的。上帝在处理不听话子民的手法和处罚方式确实严重了些,但那是在无次数的告诫,警告,提醒以后,他的子民仍然继续犯罪才执行的。也许我们不能完全的了解为什么神这么做,但如果我们以父子的关系和爱来了解的话,我们相信那肯定是在非常悲痛,伤心之下所做的决定。想像小孩连续犯罪以至妈妈鞭打小孩时,她岂不痛心吗?又怎是外人可以了解呢?
当我们说爱上帝时是一种敬畏呢?还是出于一种自然的爱呢?我相信那是取决于我们对神的了解和是否有深切的感受到神对我们的关怀以及爱护。如果一个基督徒没有常常与神一起,如小孩没常常和妈妈一起,他又怎能感受到神的爱呢?
拯救是必要的,因为人作为亚当的后代已经承受了亚当的原罪。由于上帝不忍心让他的孩子们背负一生的罪,神的爱必须在他的公义中牺牲,让无罪的耶稣基督代替了我们的罪,以至这个罪债得以解决。
神早己宽恕了亚当夏娃的罪,但是亚当和他的后代承受了犯罪所带来的后果,因此死亡临到人类(罗: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人失去了神的荣耀(罗: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神与人的关系中断,神与人的同在不再,人活在肉体中。。。由于亚当的后代继续犯罪,因此神对人类不断的提醒,告诫,警告甚至惩罚,在等待你和我的悔改。上帝没有放弃让我们悔改的机会,即使他看到人的败坏已经到了极点。
耶苏基督的拯救已经完成了。个人的得救在于是否我们接受基督进入我们的生命。当我们接受耶稣基督在我们的心中,我们的的生命与基督合一,道人一体时(約1:1-3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約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耶稣基督就得以代替担当我们的罪。这样,上帝的公义和慈爱得以平衡,神的美意完成,旧约预言实现,我们的原罪和罪孽就得以解决了(約5: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1:12-13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然而,基督徒必须警惕,神的审判不是按人的原罪,而是按我们现在今生的心思意念和言行所做的审判我们。当接受了耶稣基督而继续犯罪的人,圣经希伯來書6:4-8说“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喫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 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上帝按他的形象创造了完美的人。因此人像天父一样的有自主性,有自由的选择。但人却滥用了他的自由,选择了犯罪灭亡的道路。宗教能够以逻辑解释,但是人的智慧在罪性中是受限制和有限的。
人不是无辜的。当人有了自由,就有了自由选择的自主权。当人有了自由选择的自主权,他必须为着他的选择付上责任。上帝创造天地,同时创造了他所爱的孩子。但是现在孩子犯罪了,怎可说是神的错呢?比如说,有一个妈妈深爱他的孩子。有一天妈妈告诉孩子,“孩子,我们人类在山崖中建造了公路是为了让汽车通行,让我们去山的另一边,太美好了。但是这个公路以外是山崖,不可冲撞出去啊。”一天孩子长大了,驾了车说,“我要自由,我喜欢撞出去,我不喜欢在公路上驾驶。。。”终于孩子撞了出去,跌落山崖,受伤了,死了。然后人们谈论纷纷说,“都是他妈妈的错,为什么让这孩子撞出去?”“都是妈妈的错,她不会管孩子,怎么没生一个不会犯错的孩子?”“一切都是人的错,为什么要建造公路?”“为什么在公路外是山崖?”“为什么必须要造汽车?”“为什么要让孩子成长?。。。。”(这个妈妈像我们的天父一样,他深爱我们,给了我们自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我们的责任对吗?)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是对的。但是人的生命岂可免除他的“业”而全然不惹尘埃呢?更深一层的思考和觉悟,如果你已经领悟何谓“本来无一物”,你肯定地早己觉悟“道”“我”的关系”,也觉悟了何谓“涅槃境界的空义是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耶稣基督说“如果你们认识我天父,就必认识我。”耶稣基督说如果你们认识我天父,就必认识我。“約 8:19 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約 10:30 我與父原為一。”“ 約 6:40 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兄弟,让已经成肉身的“道”进入你的生命带领你吧。“认识上帝是智慧的开端”,当上帝进入你的生命与生活中,他的灵将会引导你。愿恩惠的上帝与你同在,-修道者 rymoca@gmail.com-
修道者 Ray,
回复删除非常感谢你用心的回复。
对于你的回复,我有不同意的地方。但在我写出我的意见时,请问我可以把你的回复放在我博客的文章上吗?这会让我比较容易整理及在日后看回一些重要的文章。
我会标明是读者回复的。
谢谢。
你好。
回复删除你可以把我的回复放在你博客的文章上。
今天我看了你的第二篇文章,我想你应该是基督徒吧?我不知道你所走的“道”路如何?但看到你一连串的问题和感想,我感到非常熟悉,就像看到自己一样。:)
我在很偶然的机会中看到了你的blog,实际上对网上对话不是很会。道家,佛家,和基督教是我所走的“道”路,欢迎你写信给我,分享分享你的心得。
谢谢。